中央戏剧学院 2006年本、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名额

   本科共招收 300 名(含 2005 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预科生 11 名)

面向全国招生,学制四年

表演系
表演(戏剧影视)专业(含 2005 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生 7 名)       56 名

导演系
   导演(戏剧影视)专业(含 2005 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生 1 名) 15 名

表演(戏剧影视)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名

  以上两个专业组成 “ 导演、表演混合班 ” ,实行联合教学

戏剧文学系

戏剧影视文学(戏剧创作)专业 15 名

戏剧影视文学(电视剧创作)专业 15 名

戏剧学(戏剧史论与批评)专业 15 名

     以上 45 名学生,第一学年结束后经过考试确定专业方向

舞台美术系

 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(舞台设计)专业(含 2005 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生 1 名) 13 名

 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(舞台绘景)专业 13 名

 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(舞台灯光)专业(含 2005 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生 2 名) 15 名

 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(舞台技术管理)专业                 13 名

电影电视系

    导演(影视编导)专业 25 名

    公共事业管理(影视制片管理)专业 40 名

艺术管理系

    公共事业管理(演出制作管理)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30 名

    公共事业管理(艺术院团管理)专业 20 名

    以上 50 名学生,第一学年结束后确定专业方向


以上所有专业的北京生源入学后一律走读。

专科(高职)共招收 300 名

面向全国招生,学制两年

表演(戏剧影视) 90 名

  戏剧影视文学(剧本创作)                30 名

  戏剧影视文学(艺术评论与报道) 30 名

  舞台技术 30 名

  舞台灯光技术                      30 名

  舞台绘景技术 30 名

  影视编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 名

  影视制片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30 名

. 以上专业考试与本科同时进行;

. 专科(高职)生均为住宿生。

报考条件

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身体健康,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。

符合上述条件者,经档案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;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;华侨、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。

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
1 、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;

2 、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;

3 、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;

4 、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(从被处分之日起,到报名开始之日止)。

报名材料

1 、 报名登记表

2 、 报考我院的考生,需持在户口所在地省市级高招办办理的艺术类考生报考手续。

3 、 介绍信(注明出生年月日、文化程度及同意报考;应届毕业生在介绍信上注明 “ 应届 ” 字样;介绍信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学校、单位、街道办事处、人才交流中心、乡政府开具。考生家长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,考生临时学习、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,居委会介绍信无效。)

4 、 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卡复印件,身份证原件交验。

5 、 往届学生需学历证书复印件。

6 、 近期照片四张 (黑白或彩色均可,同一底片,半身免冠,一寸照片)。

7 、 初试费(含报名费) 100 元,二试费 80 元,三试费 80 元。

8 、 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,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绘画作品(素描、彩画)及其他美术作品 3 - 5 张(不收原作,照片四寸以上即可)。

9 、 报考影视编导专业的考生,如有音乐、美术、文学特长,初试时可向主考老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(考生报名后,无论参加考试与否,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)

.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,要求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到指定考点参加面报,就地参加专业考试,各专业一律不接受函报。

. 报考专科(高职)的考生以兼报的形式参加相关专业的本科考试。报考条件、报考手续、考点设置、考试内容均同本科。专业考试成绩本专科同用。文化课参加 2006 年 6 月的全国普通高考。

. 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个专业方向一个考点的报名考试。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,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方向成绩均作废。

. 华侨、港澳、台湾考生报考我院,专业考试时间、地点、科目遵照本简章执行。

专业考试时间安排
(按北京专业考试时间排序)

系别

专业方向

考点

报名时间

考试时间

表演系

戏剧影视表演

北京

2 月 5 日 —2 月 7 日

2 月 9 日 —2 月 23 日

导演系

戏剧影视导演

戏剧影视 表演

北京

2 月 13 日- 2 月 15 日

2 月 16 日- 2 月 27 日

戏剧文学系

戏剧创作

电视剧创作

戏剧史论与批评

北京

2 月 17 日 —2 月 18 日

2 月 20 日 —2 月 26 日

成都

3 月 1 日 —3 月 2 日

3 月 4 日 —3 月 10 日

杭州

3 月 1 日 —3 月 2 日

3 月 4 日 —3 月 10 日

艺术管理系

演出制作管理

艺术院团管理

北京

2 月 18 日 —2 月 19 日

2 月 21 日 —3 月 1 日

电影电视系

影视编导

影视制片管理

北京

2 月 24 日 —2 月 25 日

2 月 27 日 —3 月 7 日

重庆

2 月 4 日 —2 月 5 日

2 月 6 日 —2 月 12 日

杭州

2 月 14 日 —2 月 15 日

2 月 16 日 —2 月 22 日

舞台美术系

舞台设计

舞台绘景

舞台灯光

舞台技术管理

北京

2 月 28 日 —3 月 1 日

3 月 3 日 —3 月 12 日

各考点地址

北京:中央戏剧学院 (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 39 号)

杭州:浙江省群众艺术馆 (杭州市武林路 51 号)(戏剧文学系)
    浙江省团校 (杭州市文二路 188 号)(电影电视系)

重庆:重庆电台广播教育学校 (重庆市渝中区中山路三路 159 号)

成都: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 (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 3 号)

 

专业(方向)考试内容及要求

表演系

表演专业(戏剧影视方向)

初试: 朗诵(自选散文、小说片断、诗歌或寓言一篇,时间限在 3 分钟内)
命题表演

二试: 朗诵(自选散文、小说片断、诗歌或寓言一篇)
声乐(自选歌曲一首,无伴奏)
命题表演

三试: 朗诵(自选散文、小说片断、诗歌或寓言一篇)
声乐(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)
形体(自选舞蹈、体操、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)
   命题表演
口试

导演系

导演专业(戏剧影视方向)

初试: 朗诵(自选寓言、散文或小说片断一篇;根据主考教师要求即兴朗诵)
   命题表演

二试: 作品分析(笔试:观摩指定的戏剧或电影录像后进行分析)

三试: 命题编讲故事
   口试

表演专业(戏剧影视方向)

初试: 朗诵(自选寓言、散文或小说片断一篇;根据主考教师要求即兴朗诵)
命题表演

二试: 声乐(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)
   形体(自选舞蹈、体操、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)

三试: 命题表演
  口试

戏剧文学系

戏剧影视文学 专业 ( 戏剧创作、电视剧创作方向)

戏剧学 专业 (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)

初试: 命题散文写作(笔试)
文学知识(笔试)

复试: 口试

舞台美术系

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(舞台设计、舞台绘景方向)

初试: 素描

二试: 色彩

三试: 创作
口试

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(舞台灯光方向)

初试: 素描

二试: 色彩

三试: 创作
光电学基础知识(笔试)
口试

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(舞台技术管理方向)

初试: 素描

二试: 色彩

三试: 手工制作(根据主考教师提供的图纸和要求,按比例制作模型)
口试

电影电视系

导演专业(影视编导 方向 )

 

初试: 朗诵(自选散文、小说片断或诗歌、寓言一篇,时间限在 2 分钟内)

二试: 命题叙事散文写作(笔试)

三试: 命题编讲故事(时间限在 4 分钟内)、命题集体小品表演
视听段落读解
口试

公共事业管理专业(影视制片管理 方向 )

初试: 命题演讲

二试: 命题叙事散文写作(笔试)

三试: 命题辩论
   口试

艺术管理系

公共事业管理专业(艺术管理:演出制作管理、艺术院团管理 方向 )

初试: 文化知识、管理常识和命题散文写作(笔试)

复试: 命题编讲故事
   口试

文化考试

 

  我院招生办公室于 4 月 10 日前将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出,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,考生可于 4 月 10 日以后通过中央戏剧学院网站( http://www.zhongxi.cn )查看专业是否合格。

  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 2 ~ 3 倍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。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,持我院寄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,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 2006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。文史类、理工类均可,限考英语。

  华侨、港澳、台湾考生 须遵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。

录 取

  根据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的原则,在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,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语文、外语成绩均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,从 2006 年开始,报考艺术院校的文史类考生、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计入总成绩。

附: 2005 年本科、专科(高职)录取分数线(仅供参考)

    科类

专业

本 科

高 职

单 科 小 分

文科

理科

文科

理科

外语

语文

表演

248

290

198

232

50

戏剧影视美术设计

319

373

255

298

60

公共事业管理

336

393

255

298

70

90

导演、戏剧影视文学

354

414

255

298

70

90

  注: 2005 年语文、外语成绩均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,文史类考生数学成绩作为参考,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成绩。

待遇与规定

1 、考生赴考往返路费及食宿自理,画具、颜料、画板等考试用具自备。

2 、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颁布的学费标准,本科学费 10000 元 / 年;专科(高职)学费 19000 元 / 年(如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,录取时另行通知)。

3 、考生专业准考证和高考准考证须妥善保存,新生入学报到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交验。

4 、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。对患有疾病的新生,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,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由学校批准,暂不予注册,保留入学资格一年。如发现有伪造学历、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,不符合招生条件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。

5 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在校期间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;学习成绩较好,能正常完成学业;诚实守信;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,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,最高不超过 6000 元。

6 、学生就业遵循 “ 市场导向,政府调控,学校推荐,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” 的原则,主要流向为文化艺术单位。

7 、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,每年评定一次,最高奖励金额为 4000 元。同时,我院设立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,每学年评定一次,最高奖励金额为 6000 元。

  注:因学院场地有限,专业考试期间陪考者不得进入学院。

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

二○○五年十二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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